第1章 总则
第1条 目的
1.评价行政人事专员工作中的优缺点并给予反馈,以帮助行政人事主管改进工作,提高工作绩效。
2.作为行政人事经理发生人事变动、加薪、奖励等决策的依据。
3.检查企业有关行政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有效性。
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行政人事专员的考核。
第2章 考核主体
第3条 行政人事经理与行政、人事主管作为考核主体,必须对下属的工作表现作出客观、公正的评价,并有效地利用绩效考核,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及管理效果。
第4条 行政人事部工作人员对考核工作给予组织、协调和监控。
第3章 考核实施
第5条 行政人事专员实行月度考核制,采用业绩评定表、工作标准法和关键事件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。
第6条 行政人事专员的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考核、工作态度考核和工作能力考核。
第7条 行政人事专员工作业绩考核的具体考核指标见下表。
第8条 行政人事专员工作能力考核的具体量化考核指标见下表。
第9条 行政人事专员工作态度考核的具体考核指标见下表。
第4章 考核结果应用
第10条 根据行政人事专员各项考核指标的达标情况,将考核结果分为优、良、可、差4个等级,具体划分与结果应用见下表。
第11条 行政人事专员考核结果也作为其参加培训的依据之一。
第5章 附则
第12条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,行政人事总监审批。
第13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特别说明:
⑴摘自实战红色管理创始人孙军正老师培训课堂经典案例。孙老师根据多年的管理及培训经验,将红色精神与西方管理巧妙结合,将理论性、实践性与趣味性相结合,讲解深入浅出,演绎通俗易懂。
⑵邀请孙军正老师授课或代理孙老师课程者可直接联系他的助理(登陆:“中华讲师网”,打开“联系方式”即可)